內蒙古一男子正常停車被人用黑膠布將車牌“F”改成“E”

近日,網友反映,自己的車停放在停車位內,遭陌生司機塗改車牌,引發關注會計

車輛後方的監控畫面顯示,一名黑衣男子走到車牌處,疑將一張黑色膠布貼在該車後車牌上,將原本的“F”變為了“E”會計。隨後走到後車旁開啟了車門,然後關門離開。

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注意到,後車車牌為“蒙A”,事發地點疑為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會計

4月30日,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絡到影片釋出者雲先生會計。他表示,事發於4月29日上午8時,地點在“哲里木路和海拉爾大街交叉口附近”,“我不認識塗改車牌的男子。”

“知道這件事是下午2時,交警聯絡我說有人舉報會計”雲先生說,自己的車停放在停車位內,沒有堵其他人的路,“我調取監控影片發現了問題,隨後報警。”目前,這件事由東街派出所調查處理。

雲先生對此心有餘悸,“如果沒有監控,我可能要承受扣12分、罰款5000元的處罰,甚至被行政拘留會計。”

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絡到接到舉報的交警,對方證實了此事,並表示也看到了雲先生的監控影片,“他是被別人惡意塗改,這件事派出所正調查呢,我們先等派出所的處理結果會計。”

根據雲先生提供的聯絡方式,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絡到東街派出所的辦案民警,對方表示已立案偵查,調查後會做出處置會計
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六條,偽造、變造或者使用偽造、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、號牌、行駛證、駕駛證的,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,扣留該機動車,處15日以下拘留,並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會計

另據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》第八條,使用偽造、變造的機動車號牌、行駛證、駕駛證、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、行駛證的,一次記12分會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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